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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武小霞故意伤害一案一审获判

时间:2021-11-15 16:05:5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由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武小霞故意伤害一案,经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武小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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