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勇强盗窃一案,经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马勇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与前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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