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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2022年度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22 11:30: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成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中共成县委和上级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中共成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接受成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根据县委、上级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院检察工作方针、任务,并组织实施。

3.经上级检察院决定需要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

4.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依法审查决定是否批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6.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8.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9.按照上级院要求,实施检察技术工作。

10.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实践方面中遇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1.根据上级要求,按照《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规定,依法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

12.根据上级院要求,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3.负责上级院交办及其它应由成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单位内设部门5个: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69.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0.46万元,增长12.3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公共安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5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0.73万元,占94.34%;其他收入59.44万元,占5.6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3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13万元,占85.55%;项目支出135.53万元,占14.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51.73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52.44万元,增长15.2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3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5.48万元,支出决算为75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23万元,支出决算为5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社保缴费基数上涨,养老保险费用增加,发放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8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缴纳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16万元,支出决算为4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核定标准及比例缴纳公积金,退休1人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2.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51万元,增长35.0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职务职级晋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0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8万元,下降20.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8万元,下降20.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院2022年度未开展与其他院的线下交流学习,严格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35.67%,主要原因是根据疫情防控政策,2022年度减少外出培训。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6.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16万元,支出决算为14.1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全年预算数支出“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8万元,下降62.2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院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较2021年度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出国培训计划,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组、0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2022年度我院均无出国培训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96万元,支出决算为13.9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全年预算数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8万元,下降62.6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院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较2021年度有所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院公务用车编制及车辆报废情况,2022年度我院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院购置1辆公务用车,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我院车辆报废手续未按期办理下来,故2022年度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96万元,支出决算为13.9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全年预算数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21.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全年预算数支出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接待管理。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17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2022年度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基本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85分。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二是认真贯彻和落实省院、高检院的工作要求,确保疫情期间检察工作不松懈、不断档;三是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宣传水平、保障了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了从严治检的责任。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3.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8.00万元,执行数为102.42万元,完成预算的69.2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分析受理案件数,年度指标值不低于400件,全年完成550件;车辆购置合格率,年度指标值等于100%,由于我院未购置新车导致完成0%;办公用品购置及时率,年度指标值不低于80%,实际完成值为90%;办案经费控制率,年度指标值不低于90%,实际完成值为100%。二是效益指标分析我院厉行节约,办案经费支出合理高效,检察公信力度不断提高,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跨部门协同度,年度指标值不低于80%,实际完成值为85%。三是满意度指标分析工作人员满意度,年度指标值不低于90%,实际完成值为91%,我院在提升职工满意度方面成效明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有一定偏差,二是部分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自评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保证合理做好预算,二是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立足我院实际进一步提高年度指标值预估准确性。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分析批捕案件数,年度指标值不低于180件,实际完成值253件;采购商品初验合格率,年度指标值不低于90%,实际完成值为97%;新闻报道时效,年度指标值不超过3天,实际完成值为即时报道发生的新闻;信息化建设成本控制率,年度指标值为不低于90%,实际完成值为100%。二是效益指标分析公务用车使用率,年度指标值不低于95%,实际完成值为96%;公益诉讼宣传次数,年度指标值不低于5次,实际完成值为6次;设备节能环保率,年度指标值不低于95%,实际完成值完成率为96%;有效推进推进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三是满意度指标分析本单位内部职工满意度达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有一定偏差,二是部分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自评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保证合理做好预算,二是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立足我院实际进一步提高年度指标值预估准确性。

(见附件2: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表)

2. 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我院通过自评,形成了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见附件3: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我院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以填报目标自评表的形式进行了重点绩效自评。

(见附件4:成县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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