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成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成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中共成县委和上级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中共成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接受成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根据县委、上级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院检察工作方针、任务,并组织实施。
3.经上级检察院决定需要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
4.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依法审查决定是否批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6.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8.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9.按照上级院要求,实施检察技术工作。
10.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实践方面中遇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1.根据上级要求,按照《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规定,依法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
12.根据上级院要求,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3.负责上级院交办及其它应由成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院设办公室、政工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法警队、案管办等12个正科级机构及反贪污贿赂局内设的侦查科、预防科、综合科3个副科级机构。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33.58万元,支出总计1,333.5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22.24万元、增长10.09%,支出增加122.24万元、增长10.1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长,2018年执行公车改革制度,增加其他交通费用(车补)。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84.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47万元,占82.49%;其他收入189.89万元,占17.51%。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1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14万元,占89.75%;项目支出103.67万元,占10.25%;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1.76万元,较上年增加72.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案件返还款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9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03万元,增长19.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长,2018年执行公车改革制度,增加其他交通费用(车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2.81万元,增长41.6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3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16万元,增长-8.4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县社保局发放,不计入当年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97万元,增长17.0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资晋升及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5万元,占0.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支出;公共安全支出613.46万元,占82.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公用经费增长;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78万元,占7.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70万元,占4.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64万元,占4.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5.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8.22万元,较上年增加29.17万元,主要原因是:晋升工资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7.74万元,较上年增加4.35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宣传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1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6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公务接待费0.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6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14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4.35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用车根据汽车用途情况进行说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成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