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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眼看陇检84】检察日报丨朱玉:以扎实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5-12 16:07: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5月6日,检察日报三版刊发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署名文章《以扎实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检察日报》截图

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既要登高望远,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在新发展阶段历史方位中把牢宪法法律定位,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扎实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也要脚踏实地,紧盯自身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高检党组把2022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将“高质量发展”作为全系统聚焦的关键。全省检察机关要对标对表“战略前瞻、理念先进、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基础坚实、管理科学”要求,抓实“质量建设年”,深化认识,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深刻理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首先,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之需。国家层面,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加速推动“世界之变”,我国发展的内外环境错综复杂。但是,时与势在我们一边,遵循经济规律,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都要求高质量发展。省级层面,经过多年努力,甘肃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各方面工作取得很大成绩,进入了拔节孕穗、蓄力起跳、后发赶超的新阶段。但是,甘肃还是相对欠发达省份,发展不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发展潜力和面临困难都比较明显,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必须把发展方向、主要力量放到高质量发展上。其次,检察工作需要高质量发展。一方面,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治国理政重大方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方面各领域发展的主题,当然也是检察工作发展的主题。另一方面,近年来甘肃检察工作在取得新成绩的同时,与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比如,检察理念更新需要持续努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不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有待提升,基层基础工作还不够坚实等。存在这些问题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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