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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检·向日葵】“高薪兼职”下的青春迷途

时间:2026-02-27 17:30: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只需出借银行卡,日赚数百元”“两部手机拨号,不用说话就能挣钱”,网上流传的“轻松赚钱”话术,正成为诱捕未成年人的陷阱。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将黑手伸向心智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引诱他们充当“两卡”的提供者、通话中转员、引流推广员,使未成年人沦为电诈犯罪链条上的“工具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显示,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的占比已从2023年的8.1%上升至10%,成为仅次于盗窃罪的第二大犯罪类型。而处于“三无”即无稳定就学、无正当职业、无固定收入来源状态的未成年人成为电诈团伙重点围猎的目标。

   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批捕的一案三人未成年人诈骗、抢劫案,赵某豪负责威逼利诱、巧取豪夺学生手机及电话卡,伏某勇负责联系境外诈骗分子(通过钉钉视频),李某涛负责拨打诈骗电话,三人分工明确,两部手机开启免提功能,为诈骗分子搭建通话桥梁,最终导致被害人被骗156000元。

诈骗团伙之所以紧盯未成年人,一方面是利用其法律意识淡薄、渴望快速赚钱的心理,另一方面企图借助“未成年人从轻处罚”的法律规定逃避打击,向未成年人灌输“被抓也没事”的错误观念。“年龄绝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我国法律虽然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但绝非“一放了之”。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专门将“组织、利用未成年人实施帮信犯罪”列为8种从严惩处情形之一,坚决斩断操控未成年人的犯罪链条。

遏制未成年人沦为电诈“工具人”,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形成合力。多方联动构建“家庭监护+校园防护+社会关护+司法保护”的立体防线,才能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清朗的成长天空,让青春远离电诈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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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未成年人


       


1.警惕“轻松赚钱陷阱”

千万不要相信“动动手指、出租账号就能日入几百”的谎言。骗子会以“刷单返利”“游戏代练”“兼职点赞”为幌子,让你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社交账号,甚至诱导你帮忙转账、收发快递,这些行为都可能成为电诈犯罪的帮凶。

2.牢记“三不”原则

不出借: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账号,游戏账号等,都是实名认证的个人重要信息,绝不出租、出借、出售。

不转账:陌生人让你帮忙代收代转钱款,或让你向陌生账户汇款,一律拒绝,这些钱款有可能是电诈钱款。

不盲从:不参与“跑分”“洗钱”等不明活动,不帮他人保管、传递可疑包裹或物品,避免被骗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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