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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忠诚警魂】刘春同志先进事迹

时间:2023-07-12 11:31:5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柔肩担负检察使命  

 检徽诠释为民情怀  

刘春,女,中共党员,201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成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2016年11月被中共陇南市宣传部、中共陇南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陇南市司法局评为“2011-2015年全市法制宣传先进个人”,2017年3月被成县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2018年3月被陇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2022年4月被成县人民政府、中共成县委员会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她认真贯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严格执法,公正办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经过多年的工作与学习,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公诉人。

01

勤于学习,爱岗敬业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回想起刚进检察院时的情景,她曾说心里压力特别大,怕适应不了检察工作,但既然组织信任,让她干这行,就不能辜负组织的厚望。为了弥补自己业务知识的匮乏,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检察业务,每天起早贪黑,像蚂蚁啃骨头一样地反复揣摩一个个法律术语,仔细理解每一条法律规范。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查阅材料,虚心向前辈们请教。繁忙工作之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坚持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刻苦的拼搏,她终于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变成了精通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同时,她也深深爱上胸前这枚鲜红而神圣的检徽。“唯艰忍者始能遂其知”,所学丰富的知识在办案中有了用武之地,她的业务能力在学习和实践中得到了不断的提高。



02

公正执法,维护正义

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理念,力求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她常说:“法律是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最后的希望,如果司法都不公正了,那么老百姓就会对社会、对政府失去指望”。同时,她时刻提醒自己:“办案是智者之间的较量。也是勇者之间的对话,要办就办成铁案”。为了办好一件案子,她不知跑了多少路,流了多少汗,吃了多少苦。在她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能完完整整地休个节假日已成为奢侈的想法。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是办公室里的一盏孤灯、一撂撂卷宗陪她度过。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案子拿不下来,梦里还在想对策。检察工作难干,尤其是对女同志来说更是如此,但无论多苦多累,她都没有半点怨言,总是保持着火一般的热情,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自己的入党誓言和人民检察官的真谛。近年来办理审查起诉、审查逮捕、申诉、未成年人等案件500余起。所办案件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多年来曾连续多次当选优秀公务员和先进个人,受到了市县两级的表彰,曾多次在全市公诉业务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工作之余,她还积极参加公诉抗辩赛、演讲比赛、法律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使自己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


03

廉洁从检,清白做人

公诉科是检察机关的窗口,公诉科干警的形象就代表了检察机关的形象。为此,工作中她始终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执法办案中,自觉遵守院里各项规章制度和检察机关办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廉洁从检。入院多年来,没有出现过任何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问题。

花开顶枝分外红,十余年的检察工作,铸就了她正直、谦虚、勤恳、担当、奉献的品格。她以清晰的思路、娴熟的技巧、犀利的口才和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女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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