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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召开听证会

时间:2020-11-15 15:35: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依法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8月5日上午,成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黑某某、陈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及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樊毅主持,并邀请侦查机关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到场参加听证。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王治强和汪玮玮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情况,表明了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拟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处理意见,并充分阐释了理由和法律依据。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听证员、侦查机关代表及律师代表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黑某某、陈某某、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意对三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最后,樊 副检察长指出,开展检察听证活动有利于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在办案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自觉接受外界监督,确保个案依法公正办理。 参会人员也对此次检察机关采取听证会公开审查案件的形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依法对本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严把案件定性关,准确区分罪与非罪,保障无辜者不受刑事追究,对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供稿:第一检察部   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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