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院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基础上,组建预防宣教小组,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10多次,通过学习宣传,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并按照《条例》和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作机制,同时,结合“保民生、促三农”“两联系、两促进”“两好两促”专项行动,督促各单位将《条例》规定的职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预防工作机制。《条例》施行一年多来,我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党委的重视和人大的关注。8月8日-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条例》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启仁,县纪委书记、县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效武、朱洁、胡毓石及部分县人大代表等计20余人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我院检察长朱晓伟、副检察长李海峰陪同。
8日下午,人大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条例》,在会上,我院预防科干警对《条例》施行的重大意义、修改的背景、内容等做了详细的解读。
9日,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店村镇、厂坝铅锌矿和县检察院,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互动交流、观看专题片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各单位对《条例》的落实执行及依托“保民生、促三农”、“两联系、两促进”、“两好两促”专项行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实地查看后,即于下午召开了座谈会。会议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效武主持。座谈会上,朱晓伟检察长就我院《条例》施行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检查组对我院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检察院立足职能,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突出法律监督和改革创新,结合专项行动,推动我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相继组织开展了“保民生、促三农”、“两联系、两促进”等专项行动,通过设立检察室、检察联络室,推行“一站式”服务等有效举措,延伸了工作触角,强化了法律监督,使检察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更好地服务群众,赢得了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同时,检查组成员结合视察情况,就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水平,拓展完善“保民生、促三农”、“两联系、两促进”等专项工作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张巍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县人大组织的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对推动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进一步加深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检查活动准备充分、亮点纷呈,反映出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张启仁主任在总结此次检查活动中指出,《条例》施行以来,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对《条例》的贯彻落实组织有力、工作有效,经过实地走访乡镇、企业、机关,发现其工作各具特色亮点,检察院通过积极开展事前、事中、事后预防,充分发挥了预防工作“上医治未病”的作用。从实际效果看,这次执法检查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效果良好,人大代表十分满意。对今后的工作,张主任从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灌铸拒腐防变的防线;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机制,保障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保障预防专项经费和机构,强化预防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朱晓伟检察长在作表态发言时表示,检查组各位领导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到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饱含着对检察机关的深情厚谊,我院将以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为契机和动力,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和饱满的热情,多措并举,努力将各位领导和代表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不断开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局面。
《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是由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9月26日修订通过,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修订实施,标志着我省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上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于加强和推进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遏制职务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意义。(成县院 成娟娟供稿)